时间:2020-03-04 18:50:59来源:趣丁网作者:丸子
我们都知道,新人上班都会有一个试用期,这样可以考察员工适不适合这份工作,给双方相互适应的一个时间,试用期员工一般都是不能无故辞退的,那么疫情期间试用期被辞退有补偿吗?下面让我们具体来看看吧!
具体有2种情况:
1、如果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之前明确公布的录用条件的,可以当即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人品方面有严重问题,不符合公司招录条件的,可以立即解除。
2、如果之前没有公布明确的录用条件,或者他没有明显违反的,那么还是要提前通知的,否则可能构成解雇程序的违法,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其赔偿金的。
如果用人单位无缘无故辞退试用期员工,涉嫌违法解除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单位承担违法解除的双倍经济赔偿。
试用期疫情期间被辞退的,需要赔偿双倍的经济补偿,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违法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疫情期间,非劳动者违法是不可以辞退的,试用期也是如此,对于用人单位违法辞退的行为,是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拒不支付相关赔偿的,劳动者是可以向劳动仲裁管理部门申请仲裁来进行认定的,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如果公司没有正当理由和相关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试用期标准,建议试用期员工按着这3步走,以保证最大化争取合法权益:
首先,整理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表、工作证等);
其次,携带证明材料去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举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特殊时期也可以电话举报);
最后,为争取最大权益,顺利度过疫情时期,可以优先申请原公司恢复劳动关系,待疫情结束或者公司想要解除员工,无故辞退还得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赔偿金。
看情况是否需要通知,需要通知的,提前30天。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期间辞退劳动者的,是需要对劳动者进行一定培训的,如果劳动者经过一定培训,仍然不能适应该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辞退劳动者的或者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如果劳动者签了个人辞职书:就是劳动者有试用期内主动解除合同了:这样的情况,公司只需给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工资、却不必给劳动者经济补偿。
2、如果劳动者不签:公司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就必须拿出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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