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9 15:51:46来源:趣丁网作者:丸子
我们都知道,由于受新型冠状病毒的影响,很多地方都已经进行交通管制,尤其是武汉及其周边地区。很多人都已经限制出行了,但是,也会有很多人要外出买药。那么疫情期间去药店买药要登记吗?下面让我们具体来看看吧!
各零售药店应加强购买退热止咳药品人员信息登记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全市零售药店要切实做好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的信息登记工作,做好购药档案备查。一是必须实名登记购买人,包括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目前居住地址、发病两周内武汉接触史、购药时间、购买品种数量、购药时症状等信息。二是对购药的发热病人应进行体温登记,如有病历病史资料尽可能复印留存。
2.各零售药店要向购药人员做好耐心细致宣传解释工作,对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的暂不销售上述药品。发现可疑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各主管部门。
3.各地主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照规定进行登记的零售药店要及时约谈、责令改正,涉嫌违法违规的按规定严肃查处,确保信息登记完整准确,切实强化疫情防范管控。
目前全市所有110多家开门营业的药店。布局是相对合理的,开门营业的药店名称、联系方式及分布导航图全部在河套微传媒、微信圈、及停业药店门口张贴公布,市民可以非常方便地根据以上信息就近买到所需药品。另外开门营业的药店也可以根据市民的需求,为消费者提供预约上门送药服务。各级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也可以根据卫健部门的要求,为市民提供诊疗和用药服务。
目前没有这样的要求。
消费者到药店购买感冒、止咳、退烧类药品必须凭身份证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定,并如实记录所购药品名称及数量,出现购买数量异常的,药店要立即报告。如果消费者需要上门送药服务,这类药品是不允许配送的,我们劝其到医疗机构进行诊疗。至于普通感冒、咳嗽,患者可以咨询医生,服药进行治疗,或者到医疗机构就诊,别耽误了治疗。
没有限制。
但是在疫情防控期间,根据管控工作需要,我们要求凡是到药店购买药品的消费者,必须凭身份证购买药品,接受体温测定,并要详细登记身份信息、体温测值、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并现场核实,对于购买感冒药、止咳药、退烧药的消费者,还要求登记所购药品名称及数量,以上信息以日报告的形式报告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但是出现消费者体温异常、或者购买以上三种类型药品数量异常的,要求药店立即报告,并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上报至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另外,根据社区管控需要,对个别居民不方便到药店购药的情况,我们动员开门营业的药店开展电话预约、上门送药服务。但上门送药时,不得配送感冒、止咳、退烧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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