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7 10:32:34来源:趣丁网作者:强柔
疫情期间公司要求出差可以拒绝吗?现在特殊时期,湖北是封城的,其他地方没有封,但是出门在外也很不安全,这个时候你是可以拒绝的,以免去各个陌生地方被感染后果还是很严重的。
离的不是很远的话,开车去,到了高速路口发个定位,然后打电话说被劝返了。
但最好是拒绝吧,现在是重要时期,宁可不要这个工资,千万别出门被感染了。
在政府解除有关防控措施之后,员工应当遵守企业的正常工作安排,如果政府都还在防控,那员工是可以拒绝出差的。
员工基于个人安全的考虑这样或那样的顾虑是可以理解的,企业应当提前做好心理安抚、疏导相关的工作,员工仍然拒绝的,给予劳动纪律处分比较合情合理。
一般行业劳动者有拒绝的权利。但特殊行业除外,如:口罩、防护服的生产企业,劳动者无权拒绝加班。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即延长加班的限制。
要看具体的情况。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在不违反人民政府强制要求的情况下,复工时间属于用人单位决定事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复工企业,要指导企业提供必要的防疫保护和劳动保护措施,积极动员职工返岗。对不愿复工的职工,要指导企业工会及时宣讲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和企业复工的重要性,主动劝导职工及时返岗。对经劝导无效或以其他非正当理由拒绝返岗的,指导企业依法予以处理。
如果公司的复工要求是在政府规定的复工时间以后,没有违反政府强制性规定,复工时间应依据劳动法规定,属于用人单位自主决定范围,单位可以决定一些部门于2月17日复工,一些部门于2月10日复工,均属用人单位在合法范围内自由安排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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