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9 14:16:56来源:趣丁网作者:强柔
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事件引热议,很多人从视频里看到这个12岁女生第一时间不是去看老人怎么样了,而是跑了,纷纷都在谴责,而据说这个女孩牵的狗还不是自己的。那么,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该谁赔偿?目前,律师表示这件事定义为意外事件,具体赔偿可以看看本站提供的介绍。
8月18日,广东佛山杏坛镇通报“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事件。经调查,12岁罗某牵别人家狗出去玩,狗绳意外将老人绊倒身亡。律师指出,通报中警方初步判断该案为“意外事件”是从刑事角度来判断,从民事角度来看,狗主人、临时管理者都应担责,由于小女孩是14岁以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其监护人要担责。
从现有资料看,小女孩对于老人身亡有主要过错,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她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由监护人来赔偿。
狗主人是否有过错目前还不知道,如果有过错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即使完全无过错,一般也会基于公平原则承担无过错责任,给予适当的补偿而不是赔偿。
比较复杂,可以将其分为几种情况,包括女孩是否成年以及狗是否属于她或她的邻居。
首先,养宠物是无过错的责任,也就是说,无论养狗人是否有过错,他都必须承担责任,这是一个主要前提,但养狗人可以追究造成损害的责任,也就是说,最终将承担实际赔偿,不一定是狗主人负责,受害人可以选择起诉狗的主人或犯罪者。
1.女孩未成年而狗是她自己的家庭的情况:女孩的父母或监护人应承担侵权责任。
2.女孩成年而狗是她自己的家庭的情况:女孩承担侵权责任。
3.狗是邻居的情况,在这里我们需要细分为什么女孩可以带领邻居的狗,
(1)邻居主动将狗交给女孩:如果女孩是未成年人,并且邻居没有履行其管理和控制义务,则邻居和女孩的监护人最终将承担赔偿责任,邻居的责任要大于女孩的责任,因为邻居应该预见,未成年女孩很难控制大狗,因此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在内部职责分工的情况下)。
(2)邻居没有把狗送给女孩,但没有拴好:女孩得到了机会,邻居也没有履行他的管理和控制义务,邻居和女孩的监护人均应承担赔偿责任,女孩责任大于邻居的责任(在内部责任划分的情况下)。
(3)邻居没有把狗送给女孩,并且狗已经拴好了,女孩通过非法闯入房屋等将狗带走:在这里,我们必须再次细分。如果狗是大狗,邻居是否拥有相应的证书,是否完善了相应的安全措施,这将影响邻居的责任分工(在内部责任分工的情况下)。
至于它是否构成刑事案件,我认为它不构成刑事案件。这是一次事故,不符合任何刑法指控。但是,女孩发现受害者受伤后选择直接逃脱,如果受害者没有当场死亡,那女孩就可能构成无为的故意杀人罪,这取决于女孩的年龄和现场情况(是否有其他帮助,等等),犯罪的可能性相对较小,但不能构成导致死亡的疏忽罪,女孩无法预见这只大狗可能会脱下绳索,然后撞人并造成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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